协议离婚把孩子给男方后还能要回来吗


协议离婚把孩子抚养权给了男方后,是有可能要回来的。 首先,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变更,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就变更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只要双方协商好了,对孩子成长有利,法律是允许的。 另一种是诉讼变更。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男方突然得了重病,需要长期治疗,没有精力和经济能力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女方就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例如,男方经常对孩子不管不顾,孩子的生活、学习都得不到应有的照顾,甚至有打骂孩子的行为,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就可能支持女方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三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孩子到了八周岁,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当他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而女方又有能力抚养孩子时,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孩子原来生活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也可能成为变更抚养权的正当理由。 在实际操作中,变更抚养权需要谨慎处理,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利益。同时,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准备证据和应对诉讼。 相关概念: 协议变更:指父母双方通过协商,就变更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 诉讼变更:指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支持变更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