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但上班租房子,这种情况可以退税吗?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有房产证,不过因为上班的地方离房子远,我就在单位附近租了房子住。听说租房或者买房有些情况能退税,我这种情况符合退税条件吗,能不能申请退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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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与住房相关的退税通常涉及到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的一些项目,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就是其中两项。 对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产证对应的房子是首套房且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满足条件可以申请这方面的扣除。 而对于住房租金扣除,根据该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不过该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结合你的情况,虽然你有房产证,但因为上班在外地租房子,如果满足住房租金扣除的其他条件,是可以选择住房租金进行专项附加扣除退税的。但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扣除。你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贷款利息金额、租金金额等,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扣除项目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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