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居后女方能分走男方一半房产吗?
我和男朋友同居一段时间了,他名下有套房产。最近我们感情有点不稳定,我就在想如果之后分开,我有没有权利分走他那套房产的一半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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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双方同居后女方是否能分走男方一半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是不同的。婚姻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全面保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同居关系并不具备婚姻关系那样严格的财产共有规则。 如果该房产是男方在同居前就已经购买,并且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其所有权归男方。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通常是不能分走男方一半房产的。 然而,如果在同居期间,女方对该房产有实际的出资行为,比如共同支付了购房款、装修款等,女方可以主张对自己出资部分的权益。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女方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不一定是一半房产。女方需要提供出资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中的出资约定等。 另外,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关于房产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房产为双方共有,那么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女方可以按照约定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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