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担保的房产还能进行抵押吗?
我之前用自己的一套房产给朋友做了担保,现在我自己遇到资金困难,想把这套房产拿去抵押。但不确定已经用于担保的房产是否还能再次抵押,我很担心如果不能抵押,自己的资金问题就没办法解决了,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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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已经用于担保的房产是有可能再次进行抵押的。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担保,简单来说,就是在债务关系中,为了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者信用作为保障。而抵押,是指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同时,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法律并不禁止对已经用于担保的房产再次进行抵押。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限制因素。首先,要考虑第一次担保的合同约定。如果原担保合同中明确禁止抵押人再次抵押该房产,那么抵押人就不能进行二次抵押,否则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接受二次抵押时会非常谨慎。因为二次抵押的风险相对较高,在房产价值有限的情况下,后续的抵押权实现可能会受到前面担保权益的影响。金融机构会综合评估房产的剩余价值、抵押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如果房产的剩余价值不足以覆盖新的债权,或者抵押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不佳,金融机构很可能拒绝二次抵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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