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可以留给女儿吗?
我家有一处宅基地,我有个女儿。我在想以后能不能把这宅基地留给她,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担心万一不符合法律要求,女儿到时候没办法合法使用这块宅基地,所以想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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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继承”留给女儿或者其他任何人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是可以继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由于其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直接继承。
不过,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等建筑物,女儿作为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对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益。这是因为房屋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被依法继承。当女儿继承了房屋后,也就相应地获得了房屋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直到房屋自然倒塌等失去使用价值。
如果女儿的户口还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么在继承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益上会相对顺利。若女儿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同样可以继承房屋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益,但不能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翻建等操作,只能进行必要的维修,因为这涉及到宅基地使用主体资格等问题。总之,宅基地虽不能继承,但房屋继承后附带的宅基地使用权益,女儿是有可能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