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归儿子还是女儿?
我家有一处宅基地,家里有儿子也有女儿。以前总觉得宅基地肯定是给儿子的,但现在想法也在变。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这宅基地到底是该归儿子,还是也可以归女儿呢?有没有啥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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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宅基地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这里要强调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村民拥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意味着村民不能像处置私有财产那样随意把宅基地归给儿子或者女儿。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单独继承的。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等建筑物,子女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地随房走”原则。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继承房屋这件事情上是享有平等权利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也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这表明女儿和儿子在宅基地相关权益上是平等的,并不会因为性别而有所差异。 当父母去世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儿子和女儿都有权继承房屋,进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要是遇到拆迁等情况,子女也都能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权益。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各地的风俗习惯和具体政策不同,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在处理宅基地相关问题时,最好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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