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能否解决医疗事故?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想知道能不能让院办来解决这个事儿。不太清楚院办有没有这个能力和权力去处理,担心他们会偏袒医院。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院办到底能不能解决医疗事故,解决的效果和方式是怎样的。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院办是有可能解决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院办作为医院的行政管理部门,它有责任和义务处理医院内部的各类事务,其中就包括医疗事故。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院办提出诉求,院办会对事故展开调查。这是因为院办有条件收集医院内部相关的病历、诊疗记录等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院办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通常会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数额、后续治疗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医疗事故就可以通过这种协商的方式得到解决。 不过,院办解决医疗事故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院办属于医院内部机构,患者可能会担心其公正性。如果医患双方无法通过院办协商达成一致,患者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比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之,院办可以作为解决医疗事故的一个途径,但并非唯一途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