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事故归谁管?


医院医疗事故的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和部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医院内部一般设有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例如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等。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向医院的这些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自己的诉求。医院会对事件进行初步的调查和处理,这也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个基础途径。从法律角度来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 如果患者对医院内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医院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那么可以寻求外部的管理部门介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疗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医疗事故,患者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途径是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它会抽取相关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对医疗事故进行专业的技术鉴定,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这一鉴定结果对于后续的处理和赔偿等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样也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另外,如果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纠纷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解决,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每个途径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