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对方上诉,我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我之前跟公司打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我赢了。可公司不服上诉了,现在案子还在处理中。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申请强制执行,让公司把该给我的钱给我。毕竟仲裁都判我赢了,公司上诉感觉就是在拖着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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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后对方上诉,通常情况下您不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强制执行这个概念。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通俗来讲,就是当一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借助法院的力量,迫使对方履行义务。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仲裁裁决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对方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仲裁裁决就暂时不具有可执行性。 只有当法院对该上诉案件作出了生效判决,且判决结果支持了您的诉求,而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您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时,您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执行措施。所以,在对方上诉期间,您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等判决生效后再看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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