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结婚20多年丈夫去世后房子能归我吗
我在农村和丈夫结婚二十多年了,现在丈夫不幸去世,我们有一套农村的房子。我想知道这套房子能不能完全归我?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自己在房子的归属问题上有什么样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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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结婚20多年丈夫去世后,房子不一定就归您。 首先,要确定房子的性质。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之前,您可以先分得一半,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有的。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对于剩下的另一半,这部分属于您丈夫的遗产。如果您丈夫留下了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这部分遗产。要是遗嘱指定房子归您,那么整套房子就可以归您所有;若遗嘱指定给其他人,那就按遗嘱执行。 要是您丈夫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这另一半遗产要由您、您的子女以及您丈夫的父母共同平分。 另外,农村房屋涉及宅基地问题。宅基地一般属于集体所有,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但是您作为妻子,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户籍仍在本村等,在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 。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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