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想离婚,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了问题,我想结束这段婚姻,但他不同意离婚。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下我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吗?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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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下,你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只要你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你还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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