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自理能力人是否可以离婚?


无自理能力人是可以离婚的。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无自理能力人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关于离婚方式。无自理能力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离婚的各项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无自理能力人无法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作出有效的意思表示,所以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无自理能力人离婚一般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此过程中,需要先确定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情况下,无自理能力人的配偶是其监护人,但在离婚诉讼中,配偶作为一方当事人,不能再担任法定代理人。此时,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法定代理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后,法院在审理涉及无自理能力人的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同时也会充分保障无自理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照顾,以确保其离婚后的生活有一定的保障。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