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进项发票是否可以部分转出?

我公司取得了一些进项发票,现在有部分业务情况发生变化,涉及到进项税额处理。我想知道进项发票能不能只把其中一部分进行转出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怕操作错了有税务风险,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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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转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进项发票是可以部分转出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进项税额转出的概念,它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几种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当企业出现这些情况时,对应的进项税额就需要转出。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只是部分业务符合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条件,那么就可以进行部分转出。比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一部分用于应税项目,一部分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那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这部分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就需要转出。企业要准确计算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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