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额度超过一万元是否可以跨月报废?

我开了一张额度超过一万元的发票,但是现在发现开错了,已经过了开票的月份,不知道这种额度超过一万元的发票能不能跨月报废,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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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冲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务处理中,发票“报废”一般准确说法是“作废”或“冲红”。对于发票跨月的情况,不能直接作废,而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进行冲销。 发票作废通常指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不过这里的作废条件是指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以,跨月的发票不能直接走作废流程。 而对于跨月需要处理错误发票等情况,就要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等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具体操作上,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差异。比如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所以,当发票额度超过一万元且跨月时,不能直接报废,而是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来的发票。企业或个人在处理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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