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延时受理吗?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都过去好几天了还没消息,听说可能会延时受理。我就想问问,劳动仲裁到底能不能延时受理呀?要是能延时,有啥规定不?我现在心里没底,就怕一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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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延时受理的。劳动仲裁受理,简单来说就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的仲裁申请后,决定是否对该案件进行处理的一个程序。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一般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应该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但该规则第三十二条也提到,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适当延长受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五日。也就是说,劳动仲裁在符合条件时,是可以延时受理的,不过最长总共的受理时间不会超过十天。 要是超过规定时间,仲裁委员会既不受理又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申请人如果遇到劳动仲裁延时受理的情况,不用过于着急,先了解清楚是否是存在合理的延受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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