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者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我是一名劳务者,给一家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后,对方一直拖欠报酬。我听说有留置权这么个东西,想问问像我这种劳务者的情况,能不能行使留置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不过,对于劳务者能否行使留置权,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留置权的行使要求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如果劳务者占有了属于债务人的动产,并且该动产与劳务报酬债权有牵连关系,例如劳务者为维修设备而占有该设备,在对方未支付维修劳务报酬时,劳务者有可能可以行使留置权。 但是,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劳务提供,没有占有与劳务相关的债务人的动产,那就无法行使留置权。比如只是提供了脑力劳动、服务类劳务等,并没有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就不符合留置权行使的条件。所以,劳务者能否行使留置权关键在于是否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以及该动产与劳务债权之间是否存在牵连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