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能否作为固定资产?
我家有块土地,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土地能不能算作固定资产。我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方便我后续对土地进行一些规划和处理,不知道法律是怎么界定土地是否为固定资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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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会计领域,土地是否能作为固定资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固定资产的概念。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简单来说,就是企业长期使用的、价值比较大的物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对于土地,如果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这是因为土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没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土地使用权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所以一般不作为固定资产。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土地也可能作为固定资产。比如,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此外,在我国,企业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一般只拥有土地使用权,但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曾经无偿获得过土地,这部分土地可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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