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未经农民签字可以强行征地吗


在我国,土地未经农民签字,原则上是不可以强行征地的。 首先得明确土地征收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这是一种国家行为,由市县政府代表国家来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如果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就进行强制征收,征收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像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不过,如果征地行为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即使农民不签字,政府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也有权进行征收。合法的征地程序一般包括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发布征地通告,将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告知被征地农民;开展征地调查,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面积以及人员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与被收的村、村民和土地上的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组织征地听证,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报批,把相关的材料报上级部门批准等步骤。 要是农民遇到可能存在违法的征地情况,比如没见到《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个公告,或者征收行为未遵循法定程序等,那么农民有权拒绝征收,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土地征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及其制度。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