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发票是房东的名字,能做到账吗?
我租了个房子用于办公,电费发票上是房东的名字。我公司财务说发票名字不对不能做账,但这确实是我公司实际用的电啊。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发票到底能不能做到公司账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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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财务处理中,将发票做到账里,其实就是指把相关费用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进行记录和处理,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部分,进而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通常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这里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支出要能准确、合理地证明与企业经营相关。 当电费发票是房东的名字时,从严格意义上不符合会计核算和税务扣除对于发票抬头的要求。因为按照会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发票抬头应该与实际承担费用的主体一致。在税务处理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且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不过,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电费确实是企业经营使用产生的,比如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电费由企业承担,同时有房东代收电费的说明、电力公司的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据链,那么部分情况下可以将这部分费用在账上进行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这种操作存在一定税务风险,因为各地税务机关对于此类情况的执行口径可能有所不同。为了避免风险,建议企业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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