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补交?
我之前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是中间有几个月因为资金紧张没交租金。现在手头宽裕了,想把之前欠的租金补上,不知道在法律上租赁合同这种租金能补交吗?会不会因为之前没按时交就不允许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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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租赁合同一般是可以补交的。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概念,一个是“租赁合同”,它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约定,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另一个是“租金补交”,指的是承租人没有按时支付租金,之后再把所欠租金补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同时,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从这些法律规定来看,当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利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这也就意味着法律是允许租金补交的。不过,如果承租人一直拖欠租金,并且经过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那么出租人就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在您的情况中,您只是之前因资金紧张未交租金,现在想要补交,只要和房东协商好,按照约定把租金补上,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房东因为您之前拖欠租金而想要解除合同,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可能会面临合同解除的情况。所以,建议您尽快和房东沟通,表明您补交租金的意愿,争取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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