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用医保卡里的钱还能报销吗?
我去医院看病,用医保卡里的钱付了费,想知道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再进行报销,不太清楚医保报销的具体规则,希望了解一下在使用医保卡余额支付费用后,是否还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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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看病使用医保卡里的钱后,是否还能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医保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是我们平常可以在药店买药、门诊看病支付费用时使用的那部分钱,它就像是我们自己的一个小钱包,里面的钱是我们自己和单位缴纳医保后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而统筹账户则是所有参保人共同的一个大资金池,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当我们看病用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时,如果是在普通门诊看病,一般来说,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后就不能再报销了。因为个人账户支付本身就相当于我们用自己的钱支付了费用。不过,有些地区建立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一定条件下,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后,超过部分可以按比例从统筹账户报销。例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就推动了门诊费用的统筹报销。 如果是住院看病,即使我们先用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了一些费用,后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依然可以从统筹账户进行报销。报销时会按照当地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进行核算。比如,医保政策规定某类疾病住院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是1000元,封顶线是20万元。当我们住院花费了5000元,扣除1000元起付线后,剩下的4000元就可以按照80%的比例从统筹账户报销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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