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我公司买了一批手机,一部分给员工办公用,一部分作为福利发给员工。我想了解下,这些购买手机的费用能不能用来抵扣增值税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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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手机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增值税抵扣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抵扣就是指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也就是说,当企业进行了合法的采购行为,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就可以用这部分进项税额来抵减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以,手机能否抵扣增值税,关键要看其用途。 如果手机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比如企业为员工配备手机用于办公通讯,方便业务开展,并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况下,购买手机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因为这属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符合增值税抵扣的规定。 然而,如果手机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比如作为节日礼品发放给员工,或者供员工个人使用且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那么按照上述规定,其进项税额就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为这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范畴,而是属于个人或集体的福利性质支出。 此外,企业还需要确保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企业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按照规定进行认证和申报,才能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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