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给对方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我在结婚后给了伴侣一些钱,现在我们之间出现了矛盾,我想知道之前给对方的这些钱,从法律角度还能不能要回来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在婚姻期间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这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给对方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日常的生活中,基于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和共同生活的需要,一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处分,比如为了家庭生活支出、为对方购买生活用品等,这种情况下给对方钱通常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因为这是在行使对共同财产的合理处分权。 然而,如果给对方钱的行为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包括配偶),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果另一方不知情且不同意该赠与行为,那么可以要求返还该部分财产。 要是给对方的钱属于个人财产,这就要看给钱时的具体意思表示。如果是赠与性质,即明确表示将钱送给对方,那么一般不能要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但如果是借款性质,比如有借条或者其他证据证明这是借款,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偿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