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转给对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我和对象同居期间,陆陆续续给对方转了不少钱。现在我们分手了,我想把这些钱要回来。但又不清楚从法律角度看,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在同居期间转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法律概念。赠与,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一旦送出去了,通常就不能再要回来了。借款,则是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另一方有归还的义务。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在转账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对方的,比如有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是赠与,那一般是要不回来的。比如,在一些特殊节日转账并备注“节日快乐,这是给你的礼物”,这种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 而如果转账属于借款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要是有借条、聊天记录或者转账备注表明是借款,就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例如,转账时备注“这是借给你的钱,下个月还我”,这种情况就有很大机会要回钱。 另外,在同居生活中,一些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的转账,通常很难要求对方返还。比如,为了共同租房、购买生活用品等支出的费用。所以,要判断同居期间转给对方的钱能否要回,关键是确定转账的性质,并且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样在主张权利时才更有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