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果出来后还可以协商吗?
我之前跟别人有个纠纷申请了仲裁,现在仲裁结果已经出来了,但我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合理,对方也有继续沟通的意思。我想知道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后,双方还能不能再进行协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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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结果出来后,双方依然可以进行协商。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仲裁是一种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确定性,一旦仲裁庭作出裁决,该裁决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双方不能再自行协商。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虽然赋予了仲裁裁决以强制执行力,但并没有禁止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进行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是基于意思自治原则,这意味着当事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如何处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协商的好处有很多。如果双方能够就仲裁结果达成新的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新的协议。这种新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合同的效力。双方按照新的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就可以避免因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可能带来的一些不便和成本。而且,协商还可以修复双方的关系,为今后可能的合作创造条件。 如果协商成功,并且需要对原仲裁结果进行变更,双方可以按照协商的内容履行,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原仲裁裁决(当然,撤销仲裁裁决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原仲裁裁决依然有效,一方可以根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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