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住人的违建是否能强拆?
我家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了,但里面一直住着人。我就想问问,在这种有人居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还能不能强制拆除我的房子啊?我实在是很担心住的地方没了。
展开


已住人的违建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强拆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违建。违建就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这就好比盖房子没有拿到合法的‘通行证’,或者没按照‘通行证’上的要求来盖。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虽然房子里住着人,但这并不影响违建的认定和拆除程序。不过,在强拆时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相关部门通常会先进行调查认定,确定是违建后,会下达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给当事人一定的时间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拆除,相关部门会依法催告,催告后当事人仍不履行拆除义务的,才会进行强制拆除。而且,在强拆过程中,也要保障居住人的基本权益,比如要提前通知居住人搬离屋内物品等。所以,已住人的违建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被强拆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