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唯一的住房被认定为违建,到底能不能强拆呢?


农村唯一住房被认定为违建,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强拆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能强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违建。违建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如果农村唯一住房属于这种情况,就会被认定为违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也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然而,并不是所有被认定为违建的农村唯一住房都会被强拆。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会强拆:一是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这种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二是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由于某些特殊性建筑,或建筑物处在特殊的地理位置,而现有拆除技术条件有限,无法对违章建筑实施拆除的,也可以不予以拆除;三是拆除违建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部分违章建筑在拆除之后可能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在进行拆除之后,导致某种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的,这种情况下,该违章建筑可不予以拆除;四是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所涉建筑可不拆除。 总之,农村唯一住房被认定为违建后,是否会被强拆,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