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一方可以卖掉吗?
我和伴侣有一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最近伴侣没和我商量就打算把房子卖掉,我很担心。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共同财产一方能擅自卖掉吗?这其中有什么规定和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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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一方是否可以卖掉,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共同财产的概念,共同财产就是两个人或者多个人一起拥有所有权的财产。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共同共有的财产,一方不能擅自卖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财产,像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就卖掉,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该财产的,情况就有所不同。比如第三人不知道这是共同财产,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办理了相关的手续,那么第三人就可能合法取得该财产。不过,这时候另一方可以向擅自处分财产的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财产,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卖掉,那么就可以进行处分。这是因为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当大部分份额的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共同财产一方能不能卖掉,要综合财产的共有类型、是否经过相关共有人同意以及第三人的情况等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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