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说物业保安吗?
我作为小区业主,发现物业保安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巡逻不认真、对陌生人登记不严格。我想跟他们指出来,但又怕这样做不合适。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业主到底能不能说物业保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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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业主是有权对物业保安指出工作问题的。这其中涉及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概念。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费用的合同。 物业保安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职责是为小区提供安全保障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物业保安的工作行为要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当业主发现物业保安工作存在问题,比如巡逻不及时、对小区进出人员管理不善等情况,业主基于物业服务合同赋予的权利,是可以向物业保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物业保安没有履行好这些职责,业主不仅可以指出问题,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 当然,业主在指出问题时,应该以合理、合法、文明的方式进行。不能采取辱骂、殴打等过激行为,否则可能会侵犯物业保安的人身权利,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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