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人能做担保人吗?
我自己有房贷还没还完,朋友最近找我给他做贷款担保人。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自己这种有房贷在身的情况,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给他做担保。我担心会有法律风险,也不确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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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有房贷的人是可以做担保人的。担保其实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法律并没有禁止有房贷的人不能成为担保人,只要担保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具备代偿能力就可以。 然而,有房贷在身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在审核担保人资格时,会综合评估其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有房贷意味着担保人本身就有债务需要偿还,每月需要支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房贷还款。这会使债权人考虑担保人是否还有足够的能力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有房贷的人做了担保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可能需要用自己的资金去偿还债务,这可能会给自己的财务状况带来压力,甚至可能影响到自己房贷的正常偿还。所以,有房贷的人在决定是否做担保人时,一定要谨慎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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