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能否不同意公安部门的审理?

我想弄清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检察院有没有权力不同意公安部门的审理结果。最近遇到个事儿,感觉公安部门的审理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不知道检察院能不能介入并表示不同意他们的审理,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检警监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检察院是可以不同意公安部门的审理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在司法体系中各自的职责。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也就是收集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等。而检察院有法律监督的职能,同时负责审查起诉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时候,检察院就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公安部门的审理存在问题,比如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情况,检察院是有权做出不同的决定的。例如,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另外,如果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这体现了检察院对公安部门侦查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检察院是能够不同意公安部门的审理,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