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监管人员工资能否加计扣除?
我公司有多个研发项目,安排了专门的监管人员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现在做税务处理,不清楚这些监管人员的工资能不能进行加计扣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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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研发项目监管人员工资是否可以加计扣除这个问题前,我们先解释下“加计扣除”这个概念。加计扣除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的某些支出,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这就好比企业实际花了一笔钱,在交税时可以按照比实际花费更多的金额来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加计扣除。这里强调的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研发项目监管人员是否属于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要分情况来看。如果监管人员直接参与到研发项目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等核心研发环节,对研发活动起到直接且关键的作用,那么他们的工资有可能符合加计扣除的条件。但如果监管人员仅仅是负责项目的进度管理、后勤保障等非核心研发工作,与研发活动的技术层面没有直接关联,一般就不能将其工资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要判断能否对监管人员工资加计扣除,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准确界定人员性质和工作内容。同时,要留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人员职责说明、工作记录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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