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只有收据是否可以入账?
我在和别人交易的时候,对方只给了我收据,没有开发票。我不太清楚在财务处理上,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能不能入账,会不会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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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处理中,没有发票只有收据是否可以入账是一个常见问题。下面从不同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入账和税前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入账是指企业将经济业务记录在会计账簿中,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税前扣除则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等支出。 对于一些符合规定的收据,是可以入账的。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这里所说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也就是说,对于这类符合条件的小额零星业务,取得的收据不仅可以入账,还能在税前扣除。 然而,如果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比如对方是正常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却只提供收据而不开发票,虽然企业可以将该业务入账,将其记录在会计账簿中以反映真实的经济业务情况,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笔支出通常不能在税前扣除。因为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而发票是最常见和重要的合法有效凭证。 所以,没有发票只有收据是否可以入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可以入账的情况不代表一定能在税前扣除,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处理和税务申报,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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