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没死,遗产可以收回吗?
我之前把一部分财产当作遗产给了子女,可现在我生活上需要这笔钱。我还在世,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把给出去的这部分遗产收回来,心里很纠结,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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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明白“遗产”这个概念。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只有人去世了,他生前的财产才叫做遗产。所以如果人还没死,严格来讲就不存在“遗产”。但这里说的把财产当作“遗产”给出去,更准确地说是财产赠与。 关于赠与的财产能否收回,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赠与的财产还没有转移,比如只是口头承诺给子女某套房子,但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一般情况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把财产收回来的。 要是赠与的财产已经完成了权利转移,比如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了,通常就不能随意收回。不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如果人没死,对于当作“遗产”给出去的财产,也就是赠与的财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有可能收回的。你可以对照上述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撤销赠与的条件。如果情况比较复杂,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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