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私人的商品房没有证件能否退钱?

我买了套私人的商品房,付了钱之后才发现这房子没有相关证件。现在我心里很不踏实,担心房子后续会有各种问题,就想把钱退回来。但又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退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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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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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私人商品房没有证件能否退钱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这里所说的没有证件,通常指的是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等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也就是说,如果购买的私人商品房在售卖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当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的。 即便房子不是因为没有预售许可证,而是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购房者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合法产权证书意味着购房者无法完成房屋的合法登记,也就无法真正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这种情况下,购房者的购房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卖方也应当退还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购房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私人的商品房没有证件,购房者通常是有权利要求退钱的,但要依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途径来实现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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