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腰屋村可以拒绝拆迁吗?


在我国,拆迁问题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对于腰屋村的居民而言,是否可以拒绝拆迁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拆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基于公共利益的拆迁,另一种是商业性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如果腰屋村的拆迁是基于公共利益,并且拆迁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进行了合理的评估、给予了公平的补偿等,那么被拆迁人一般不能拒绝拆迁。不过,被拆迁人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而如果是商业性拆迁,这本质上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交易行为。被拆迁人有权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就拆迁补偿等事宜达成一致,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拆迁的。 所以,腰屋村的居民需要先弄清楚此次拆迁的性质,再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自己是否能拒绝拆迁。如果遇到拆迁方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迁,或者给予的补偿不合理等情况,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