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可以拒绝拆迁吗?

我家在农村,最近听说要拆迁。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想问问在农村的话,到底能不能拒绝拆迁啊?是只要不想拆就可以不拆,还是有什么条件限制呀,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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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农村,是否可以拒绝拆迁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了合法的报备审批程序,也依法进行了公开公示后才实施的,这种情况下农民通常没有权利拒绝拆迁。比如因修建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像公路、铁路等,涉及到农村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这就是为了公共利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这一系列程序都保障了拆迁的合法性与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 不过,农民虽然不能拒绝合法拆迁,但可以就拆迁补偿事宜和相关部门积极协商。要是觉得拆迁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农民有权利通过法律方式来维权。例如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拆迁行为本身不合法,比如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进行必要的公告、听证等,那么农民是有权抵制这种非法拆迁行为的。比如征收方没有完成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征地前期工作,就想进行拆迁,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拒绝。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43条就规定,市(州)、县(市、区)政府依法完成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与听证、征地补偿登记与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 另外,如果农民在法定时限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也没有完成搬迁工作,那么政府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迁。总之,农村拆迁涉及多方面法律规定和权益保障,农民要依据具体情况,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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