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拒交二次加压费?
我住的小区有二次供水加压设备,物业每个月都收二次加压费。但我觉得这个费用不合理,也不清楚有没有相关规定。我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拒交这个费用,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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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压费指的是因为供水需要,对水进行二次加压而产生的费用。在判断是否可以拒交二次加压费之前,我们需要先弄清楚这个费用的性质和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二次加压费的收取事宜,那么业主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缴纳费用。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供水单位已经将二次加压成本包含在水费中,物业再额外收取二次加压费,那就是不合理的,业主有权拒交。 另外,如果物业没有提供合理的费用明细,不能证明二次加压费的收取是合理且必要的,业主也可以要求物业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若物业拒绝提供,业主也有理由暂时拒交费用。总之,能不能拒交二次加压费,要结合具体的合同约定、费用收取情况等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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