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后还能否使用?
我去注册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但我之前已经在产品上用这个商标宣传 了,投入了不少成本。现在不知道被驳回后还能不能继续用这个商标,继续用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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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后,从法律角度来看,是可以使用的。但这种使用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先,要明确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而商标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在我国,除了烟草制品等少数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外,其他商品使用未注册商标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商标被驳回通常是因为存在一些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情况,比如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缺乏显著性等。
如果继续使用被驳回的商标,可能会面临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若该商标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并且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使用,并要求赔偿损失。此外,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可能会导致市场混淆,不利于品牌的长期发展和保护。因此,虽然可以使用被驳回的商标,但要充分考虑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商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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