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转租后剩余天数的租金能退吗?
我租了个房子,现在因为一些原因要转租出去,房子还没到期,有剩余天数。我就想问问,这转租之后,剩余天数对应的租金,房东是不是应该退给我呀?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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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房子转租后剩余天数租金能否退还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房屋租赁,其实就是租客和房东通过签订合同,租客支付租金获得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房屋的权利。而房屋转租,指的是租客在租赁期间,把自己租来的房子部分或全部再租给其他人。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从这条规定能看出,合法转租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 关于剩余天数租金退还的问题,关键在于租赁合同里的具体约定。要是合同明确规定了在转租情况下,剩余租金怎么处理,那就按照合同来执行。如果合同没提及这一点,从公平和合理的角度出发,租客在完成转租后,对于剩余未使用期限的租金,是有权要求房东退还的。因为租客已经不再使用该房屋,继续占有这部分租金对租客来说不公平。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比如房东可能以各种理由,像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等,来减少退还的租金金额。这时,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友好协商,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租客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租赁合同、转租协议、租金支付凭证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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