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转租没租出去是否还要付钱?

我把租的房子转租,但是一直没租出去。我和房东签的合同还在有效期,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按照合同给房东付钱吗?我有点担心,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弄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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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转租没租出去是否还要付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合同相对性原理来说,在你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里,你是承租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有约束力,和第三方没有关系。所以,即便你转租没成功,你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依旧存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责任并没有改变。这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定好一起做某件事,不能因为第三方没参与进来,你就不履行和朋友的约定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的合同明确规定了租金支付时间和金额,你就得按照规定支付。 另外,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说明转租相关事宜,你私自转租可能还会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要是你没得到房东同意就转租,房东不仅可以要求你支付租金,还有权解除合同。 不过,要是你和房东在租赁合同里有关于转租的特别约定,比如约定转租不出去就不用支付租金或者减少租金,那么就按照这个特别约定来执行。因为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双方的特别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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