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消费的人可以卖房吗?


在探讨限高消费人员是否可以卖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限制高消费。限制高消费是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目的是通过限制其生活和经营消费行为,促使其履行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列举了被限制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比如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这里面并没有明确禁止卖房。 也就是说,限制高消费主要针对的是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和非生活或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卖房并不属于上述被限制的行为范畴。所以,从规定本身来讲,限高消费的人是可以卖房的。 不过,实际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一些。如果被执行人的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冻结,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处于被限制交易的状态,就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因为法院的查封、冻结措施目的就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一般来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房产就是常见的被执行财产之一。所以,限高消费人员要卖房,首先得确定自己的房产是否存在被查封、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此外,如果卖房所得款项,限高消费人员也不能随意支配。因为卖房所得款项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擅自处置卖房所得款项而不履行义务,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限高消费的人理论上可以卖房,但要注意房产是否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况,并且卖房所得款项应依法用于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