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的房产可以过户吗?
我是个失信被执行人,现在想把名下一套房产过户给别人,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我担心因为自己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过户会遇到麻烦,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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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失信被执行人的房产能否过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故意不履行的人,法院会把他们列入失信名单。当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其很多行为都会受到限制。 对于房产过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包括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虽然这里没有直接提及房产过户,但法院通常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监管。 如果该房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并且过户行为不是为了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理论上是可以过户的。然而,如果法院已经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冻结等措施,那么在查封、冻结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财产,在解除查封、冻结之前,不得进行转让等处分行为。并且,如果发现失信被执行人通过过户房产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执行,法院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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