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买到的商品有瑕疵,可以要求退货赔偿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购买商品时可能会遇到买到的商品存在瑕疵的情况。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到有瑕疵的商品是否可以要求退货赔偿呢?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商品瑕疵的概念。商品瑕疵是指商品存在一些小问题,但不影响商品的基本使用功能,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所不同。质量问题通常是指商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会严重影响商品的正常使用。 《民法典》中虽然没有直接针对商品瑕疵能否退货赔偿的具体条文,但与商品交易相关的规定能为我们提供判断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商品买卖中,商家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若商品存在瑕疵,可视为商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对于有瑕疵的商品能否退货,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明确告知了商品存在瑕疵,消费者仍然购买,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以瑕疵为由要求退货。但如果商家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商品有瑕疵,就有权要求商家采取补救措施,比如修理、更换等。如果瑕疵问题比较严重,影响到商品的基本使用,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货。 关于赔偿方面,如果因商品瑕疵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比如因商品瑕疵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等相关规定要求商家赔偿损失。该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买到有瑕疵的商品能否要求退货赔偿,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瑕疵影响商品使用,消费者可要求合理的补救措施甚至退货;若因瑕疵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