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某条约定吗?

我和配偶已经签了离婚协议,里面有一条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现在我觉得不太公平,想知道能不能单独把这一条撤销了。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否允许,有什么条件或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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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在不违反法律规定时,当事人不可以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某一条约定。离婚协议是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签署的书面协议,它以双方对身份关系的处理为前提,协议内容与解除婚姻关系紧密相连。婚姻关系一旦有效解除,不经法定程序不可恢复,单独撤销某一条款,容易造成对一方当事人身份权益保护的缺失。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该条约定是关于财产分割的,同时发现在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能不能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某条约定,要先看这条约定的性质是不是财产分割,再看订立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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