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确权后还能改户主吗


农村房子确权后是可以改户主的。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农村房屋确权是对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现在一般发放《不动产权证》 。而更改户主就是变更这个证书上登记的户主名称。 能更改户主的法律依据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允许变更登记的。 不过,更改户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是变更后的户主要求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意味着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能成为新户主,但城镇子女继承农村父母遗留房屋和宅基地的情况除外。 二是家庭成员内部更改户主,要出具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的户主推举书。毕竟宅基地使用权是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更改户主得大家都同意。 三是新户主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新户主得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非精神疾病患者等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成年人。 四是新户主名下没有确权登记的宅基地。 变更户主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同时带上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及当地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县级部门同意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步,通过后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修改户主,并注明“变更” 。 如果涉及到分户的情况,则还需要:首先,分户双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家手续;其次,在自愿基础上,分户双方签订承包地分户协议,明确各自地块位置、面积;最后,上报给发包方,同意后进行分户登记发证,原承包户主名在新证上备注。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