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后能单独卖房吗?
我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还做了公证,协议里房子归我。现在我想把房子卖了,但是听说就算有公证也不能我自己卖,得他配合才行。我就想知道,离婚协议都公证了,我到底能不能单独把这房子卖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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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协议公证后能否单独卖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公证的含义。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他们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行为以及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让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官方的证明。不过,公证并不等同于产权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子的产权归属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的。 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屋归一方所有,并且该协议已经经过公证,从合同层面来说,拥有房屋权益的一方是有权按照协议来处置房屋的。然而,在实际卖房过程中,如果房屋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即使离婚协议经过了公证,没有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产权在法律上还没有完全转移到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单独卖房可能会遇到阻碍。因为房产交易部门通常会按照产权登记的情况来办理手续,要求登记的产权人都参与交易。 如果想单独卖房,拥有房屋权益的一方应该先依据离婚协议和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完成产权变更后,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卖房了。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拥有房屋权益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协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离婚协议公证后不能直接单独卖房,需要先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确定到自己名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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