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配偶的父母可以作为扣除项吗?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不太清楚配偶的父母能不能算在扣除项里。我知道自己父母可以,但不确定配偶父母的情况。要是能扣除,能省点钱,所以想问问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里,配偶的父母是不可以作为扣除项的。 首先,咱们得了解一下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允许额外扣除的一些特定项目。这就好比在你要交税的收入里,把这些符合条件的费用先减掉,剩下的部分再去计算要交多少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所指的被赡养人是纳税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规定很明确,并没有把配偶的父母纳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在赡养老人这一项扣除上,你只能扣除自己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相关费用。 所以,综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个人所得税中配偶的父母不能作为扣除项。不过纳税人可以关注其他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以合理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