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能否只针对责令重做提起行政诉讼?

我收到了行政机关责令重做的通知,我对这个责令重做的决定很不满,但是不知道能不能只针对这个责令重做的通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我有没有这个权利。
展开 view-more
  • #行政诉讼
  • #责令重做
  • #行政行为
  • #合法权益
  • #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是有可能只针对责令重做提起行政诉讼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而责令重做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是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重新作出某种行为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虽然责令重做没有在上述列举中明确提及,但从广义上来说,如果责令重做的行为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实际影响,当事人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那么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判断是否能提起诉讼,关键在于该责令重做的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具有可诉性的行政行为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该行为是行政机关作出的;二是该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三是法律没有明确排除该行为的可诉性。如果责令重做的决定让当事人承担了额外的义务、限制了当事人的权利或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当事人就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不过,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责令重做的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者不合理之处,比如行政机关作出该决定没有事实依据、违反法定程序等。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只针对责令重做提起行政诉讼是具有一定可行性的,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