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我给一个朋 友做了纳税保证,现在税务机关说让我承担保证责任。我不太清楚税务机关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力,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税务机关是不是真的有权要求我这个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层面,税务机关是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纳税保证的概念。纳税保证,简单来说,就是当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时候,纳税保证人要按照约定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为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即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当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到了这个保证期间,税务机关就有权利启动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如果纳税保证人不按照规定履行保证责任,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纳税保证人限期缴纳税款,如果逾期仍未缴纳,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所以,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纳税保证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保证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